一、什么是審判監督程序?
審判監督程序,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在認定事實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重新審判時所應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
二、提起刑事審判監督程序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應當提起刑事審判監督程序:
(1)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確有錯誤的;
(2)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或者證明案件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4)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