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賣方沒有貨物所有權如何承擔責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